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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殷父殷母入狱三十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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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殷父一巴掌狠狠甩在殷桃脸上。

“我告诉你今天就算警察来了也没用,明天你必须得跟我回去。”

殷父出手将殷桃手机抢过手中。

“桃啊,那吴签也没什么不好的,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殷母在一旁帮衬说道。

殷桃死死盯着两人。

恨?

这一巴掌让她或许不会再恨了,父母还和以前一样狗改不了吃屎。

二老说要来深市的时候殷桃已经怀疑他们没安好心,她在京城读书四年二老都没有想过来看她,为了以防万一殷桃才把他们住的地方安排在巡捕房对面。

双方陷入僵持之中。

“咚咚咚~”

“巡捕查房,赶紧开门。”

五分钟不到正义这次并没有迟到。

“老头子,巡捕真的来了,怎么办?”

殷母害怕道。

“巡捕又怎么样,巡捕还能管到我家的事?”

殷父说完打开了房门。

“刚才是谁打的巡捕电话说非法禁锢?”

两名巡捕进来后发现情形有些不对,两名中年人和一名女子,目测多半是父母关系,所以巡捕才这么问道。

“是我报的巡捕,他们两个非法禁锢我,而且还涉嫌拐卖人口。”

殷桃说道。

“巡捕同志,别听她瞎说,她是我们的女儿,这次来是带她回家成亲的。”

殷父说道。

中年巡捕一听是家庭纠纷好处理,简单调解下就完事了。

“我看你个女娃,跟家里闹矛盾也没必要报警,知不知道报假案是犯法的,有什么事情好好沟通不行吗?”

中年巡捕说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即使他们是我父母也不行。

另外他们收了别人的彩礼,强迫我嫁给对方,这也是犯法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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